本中心112年度補助案件第二期申請作業,收件時間為112年3月31日起至4月30日止,詳細說明如下:
(一)計畫執行時間:112年度7月至12月所執行之計畫。
(二)類別:傳統戲劇、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工藝、陣頭、民俗技藝及有關文物等。
(三)項目:創作、展演/推廣活動(含線上模式)、保存、傳習、出版、調查研究、學術研討、國際交流。
配合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補助要點111年度修正,製作重點懶人包、申請書及結案報告書等填寫說明、常見Q&A,提供申請者下載閱覽。並因應無紙化與行政透明化政策,僅受理線上申請,請利用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 線上申請功能送件申請。
因應4/1(六)~4/5(三)為清明連續假期,本期將提早於3/31(五)開放申請系統。
申請者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四條規定之情形者,應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四條第二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若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02-88669600#1647劇藝發展組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