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15年傳統表演藝術青年展演平台場地優惠專案」(以下稱本專案)即日起受理申請,歡迎符合資格之演藝團體及個人踴躍提案。
為鼓勵傳統表演藝術青年從業人員追求自我精進,提供打磨技藝、淬鍊藝術涵養的展演平臺,結合臺灣戲曲中心表演場地資源,提供青年藝術家與民眾雙向交流與體驗的場域,裨益傳統表演藝術向下扎根、向外推廣的產業生態。
申請資格及內容
一、 申請資格:
(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法定成年之國民。
(二)申請案之主要表演者須為35歲(含)以下之青年表演者。
(三)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外,最近一年內曾有申請專案通過並繳交場地使用確認單後放棄使用本專案場地者,或最近三年內有違反本中心場地使用相關規定,且經本中心認定屬情節重大之情事者,不得提出申請。
二、內容:演出作品須以「戲曲(含偶戲)、傳統音樂」為核心。
申請檔期及場地
一、受理申請之檔期為115年1月至12月,可申請檔期如附件一。
二、可申請場地為臺灣戲曲中心小舞台、臺灣音樂館視聽室。
三、同一申請者,每年至多申請2檔,可不連續。
場地相關資訊
請至臺灣戲曲中心官網→場地申請→文件下載,參閱技術資料及圖面。如有特殊需求,須自行負責設備租借。
本專案由本中心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另行公告。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4年11月21日止(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詳細內容請見附件申請簡章。洽詢專線:02-8866-9600 分機 1642 劇藝發展組林小姐。